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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新政发展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

发布时间:2024-08-23 阅读:616次
      近日,安徽出台《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千百亿”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等多项政策,加快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规上制造企业实现创新平台全覆盖。到2027年,累计创建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认定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超200个,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家,规上制造企业实现创新平台(研发中心)全覆盖,全行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到2.5%以上。重点是建设“三个体系和一个支撑”,即健全技术创新平台梯度培育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高效通畅的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体系、持续优化光储产业创新发展环境。
      二是培育2家千亿级领军企业。培育体系方面,提出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重点工程方面,提出实施五大工程,即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龙头企业提质工程、企业规模壮大工程、协作配套强链工程和要素资源赋能工程。明确提出创建高水平创新载体、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企业产品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智改数转”、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持续推进产业招大引强、补齐产业链条短板、延伸布局后端服务、建立协作配套机制、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能、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夯实人才资源支撑等15项具体任务。
      三是规范发展用地管理。科学优化项目选址。明确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包括: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Ⅰ级保护林地。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养殖池塘等养殖区、限养区及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严格管控。正面清单包括:鼓励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村庄用地、废弃矿山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
来源:中安在线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