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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4-05-13 阅读:316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按照滇沪两地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2024年5月9日至5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通过集中自学、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原原本本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本次读书班上,集中了两个下午时间,组织全办党员静下心来,坐在会议室认真自学。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收看了中央党校任进教授对《条例》分则、附则的详细解读。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参加了省政府办公厅邀请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申斌教授对学习《条例》作的专题辅导。开展了学习研讨,全办党员紧扣“六项纪律”要求,每一名党员都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马翔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和读书班总结讲话。在开班动员讲话中,他强调,学习好《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办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坐下来、静下心,通过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带着问题学、笃信笃行学,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六项纪律”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切实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在读书班总结讲话中,在指出本次读书班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马翔同志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全办党员干部要以本次读书班为契机,进一步做到认真学纪、全面知纪、对标明纪、笃行守纪。要以学纪为基础,持续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学好、学深、学透《条例》,掌握《条例》各项规定内容;要以知纪为前提,不仅要知晓,更要熟知、真知,十分清楚为什么定这些规定、具体如何执行这些规定,坚决杜绝纪盲法盲问题;要以明纪为目的,严格把纪律挺在前,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率先垂范遵守纪律;要以守纪为根本,把守纪作为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落脚点,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日用而不觉。

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马翔作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动员讲话。

党员干部收看中央党校任进教授对《条例》分则、附则的详细解读。

(供稿: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