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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工作职责


办事处作为省政府派驻上海的办事机构,根据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领导下,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认真做好宣传云南、政务服务、对口协作、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云品”入沪、信息交流、资产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办事处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要工作职责: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沪滇对口协作的协调职能和依托上海优势服务云南发展的职能,推进职能转型、提升效能、优化服务工作。

二、加强与上海市委、市政府和长三角地区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云南在沪重要政务商务活动的联络服务保障工作。

三、认真落实沪滇对口协作机制,协调上海及长三角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力量,助力云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积极推动云南与上海、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围绕我省资源优势、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突出招新引优、招强引链、招才引智,助推云南产业发展。

五、积极宣传推介云南优势资源,拓宽“云品”入沪渠道,打造“云品”入沪平台,推动云南绿色食品进入上海及长三角,不断提升云南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充分发挥上海信息资源优势,抓好信息服务工作,收集高质量、全方位、有深度的信息,及时把上海、长三角地区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传递回云南供政务决策参考

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以沪滇两地互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招商引资、“云品”入沪等为重点,做好优质服务保障工作。

八、加强对州市驻上海联络处和上海市云南商会、江苏省云南商会、浙江省云南商会等协会组织的工作指导,加强与我省在长三角的企业、云南籍优秀人才的联系服务。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承办省直部门和州市委托办理的工作。